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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

启动司法救助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对象孙某某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区检察院在危难之际伸出援助之手,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亮参加活动。

    孙某某是该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件的被害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未赔偿被害人孙某某任何经济损失,且无能力赔偿。被害人孙某某系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生活困难,在第一检察部的指引下,来该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该院高度重视,到办事处深入了解该案的赔偿情况及受害人家庭的生活情况,在确认孙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审批程序,最终申请到 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市中区检察院切实履行“温度检察”理念,主动作为,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切实缓解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涉案群众的生活困难,让案件当事人真正感受检察温度。

    济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