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3版

无标题

    巨野县检察院在办理赵某增污染环境案时,发现赵某增因被判入狱一年零十个月,其购置的危险废物一直未作处理,处于危险状态。近日,该院积极督促当地政府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及时有效地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下一步该院将对赵某增提起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赵某增承担此次处置的费用。

    马云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