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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青岛益友重工有限公司(借款人):

    青岛益友重工有限公司、柴娟、青岛弘元隆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青岛益友锻压机械有限公司、青岛东方弘坤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诸城龙祥钢业有限公司、贾胜、王珊珊、高如云、贾元友(担保人):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原债权人拥有的对青岛益友重工有限公司债权本金 42,509,799.89 元及相应利息等[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鲁0281 民初7552 号、7553号、7554号、7555号],已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自2020年5月15日起将上述全部债权转让给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由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享有受让债权的一切权利,特此公告通知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并请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