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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吕庆花、冯新勇、吕庆刚、王本志:

    根据我行与王春宝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在我行编号为(青农商庙 )个借字(2014)年第 1031001 号、(青州农商行)个借字(2014)年第0416001号《个人借款合同》项下的不良贷款本金 127936.9 元及相应欠息(包括主、从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王春宝,请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