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专版 第四版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 权 催 收 公 告

序号123456

  借款人

    山东天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济宁麦科宁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星源矿山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济宁市兖州区晨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道一石化有限公司

    山东新基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金50,000,000.0020,000,000.0016,000,000.0019,494,178.0132,000,000.0012,739,626.23

  利息2,100,946.481,740,238.69

685,435.54

599,328.30

840,977.462,642,235.19

  其他债权147,554.00

79,207.00106,240.00

  担保人山东天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李艳、李跃进

    邹城市丰嘉置业有限公司、孙嘉、吴剑锋、济宁市鹏华经贸有限公司、徐波、孙淑华

    山东星源矿山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源矿山科技有限公司、济宁惠宜佳木业有限公司、潘述怀、屈香云、潘峰、黄迎新、潘勇、刘雅君

    济宁市兖州区晨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云天工贸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雯鑫包装有限公司、山东欧意门窗有限公司、张海洋、颜红霞、石春伟、石春磊、卞现充、刘云峰、辛伟娜

    山东道一石化有限公司、山东道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冯道一、蔡传凤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济南军安工程有限公司、西安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下列逾期债务进行公告催收,请下列债务人及相应的担保人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附: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1月10日

    公  告  资  产  清  单

    基准日:2017年8月10日  单位: 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山东分公司的罚息、违约金、、其他应付款及基准日后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