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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检察院

对一起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12月11日,龙口市检察院依法对烟台市福山区曲某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窝藏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以被告人曲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形成发展过程中,利用组织的恶名和强势地位,采取殴打、威胁等暴力控制手段,和请客、送礼等软暴力震慑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谋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烟台市福山区及周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涉案人员多、罪名多、证据材料多,为了提高办案质量,龙口市检察院由检察长吴新明亲自挂帅,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该起涉黑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及诉讼监督等工作。针对案件定性、证据采信等问题,专案组成员多次与公安、法院召开案件讨论会、联席会,通过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曲艺  李翔  吴君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