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名称
德州振华装饰玻璃有限公司
德州晶峰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
建德兴德科技借( 2015)流贷08001 号、建德兴德科技借( 2015)流贷0814001 号、建德兴德科技借( 2015 )流贷100001 号、建德兴德科技借( 2015)流贷100002号、
担保人名称
建德城借字( 2014)第797号、建德城借字( 2015)第891号、建德城借字( 2014)第798号、建德城借字( 2015)第893号、建德城借字( 2014)第799号、建德城借字( 2015)第894号、建德城借字( 2015)第877号、建德城借字( 2015)第895号
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田文顺、石俊华
担保合同编号
建德城保证字( 2014)第 797号、德城保证字( 2014)第 797-1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4)第 797-2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5)第877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5)第 877-1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5)第 877-2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5)第891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5)第891-1号
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德州晶彩瓷业有限公司、王文海、傅喜英
建德兴德科技 2015 保证 052001号、建德兴德科技 2015 保证0804001号、建德兴德科技 2015最高额抵押 0810001 号、建德兴德科技2015 保证08001号、建德兴德科技2015 自然人保证08001号、建德天东2014质押 1101号、
原贷
款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兴德科技支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XX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 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德州市工银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抵押)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德州市工银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抵押)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抵押)人或借款人、担保(抵押)人的承继人向德州市工银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抵押)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德州振华装饰玻璃有限公司
德州晶峰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
建德兴德科技借( 2015)流贷08001 号、建德兴德科技借( 2015)流贷0814001 号、建德兴德科技借( 2015 )流贷100001 号、建德兴德科技借( 2015)流贷100002号、
担保人名称
建德城借字( 2014)第797号、建德城借字( 2015)第891号、建德城借字( 2014)第798号、建德城借字( 2015)第893号、建德城借字( 2014)第799号、建德城借字( 2015)第894号、建德城借字( 2015)第877号、建德城借字( 2015)第895号
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田文顺、石俊华
担保合同编号
建德城保证字( 2014)第 797号、德城保证字( 2014)第 797-1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4)第 797-2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5)第877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5)第 877-1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5)第 877-2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5)第891号、建德城保证字( 2015)第891-1号
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德州晶彩瓷业有限公司、王文海、傅喜英
建德兴德科技 2015 保证 052001号、建德兴德科技 2015 保证0804001号、建德兴德科技 2015最高额抵押 0810001 号、建德兴德科技2015 保证08001号、建德兴德科技2015 自然人保证08001号、建德天东2014质押 1101号、
原贷
款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兴德科技支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XX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 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德州市工银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抵押)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德州市工银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抵押)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抵押)人或借款人、担保(抵押)人的承继人向德州市工银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抵押)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