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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  权  转  让  通  知

    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山东立方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潍坊栋升热力有限公司、山东新基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省鲁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对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山东立方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潍坊栋升热力有限公司、山东新基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2015)历商初字第 1524 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部债权及相应权利全部转让给山东省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省鲁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截止 2019 年 11月 20 日的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元,借款人应支付给山东省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违约金、相关费用,按照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法律规定计算。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山东省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曾用名山东省鲁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省鲁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