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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商河县检察院

对34名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

    近日,在全省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暨基层检察院建设培训班上,商河县检察院以《探索建立“标准化+”司法救助向刑事被害人提供更优检察产品》为题作典型发言。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司法救助工作全流程、全岗位、全领域的标准体系,先后对34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实施国家司法救助,救助金从3000 元到50000元不等,有效地改善了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生活上的困境,传递了检察温度、法治温情,工作经验被中央及省市县等10余家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吴永刚  冯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