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中缝

法 院 公 告

2019年10月29日

    刘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鲁0591民初 149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至 2019 年 1月 25 日的贷款本金 168443.23 元、零售利息14047.81元、分期手续费6800.73 元、违约金 12389.38元并支付自 2019年 1月 26 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以贷款本金 168443.23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18.25% 计算)。案件受理费 4325 元,由被告刘娟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孟娜 :本院受理原告赵富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 17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孟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富强借款本金 77600 元,支付自 2018 年4月 12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3.65% 计算)。二、被告孟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富强保全担保费330 元。三、驳回原告赵富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362 元,保全申请费1070 元,均由被告孟娜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志强:本院受理原告李立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13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志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立立借款本金 21500 元,支付自 2019 年1月 18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388 元,由被告李志强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德平、李婴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偿还本金 385792.87 元、利息 11107.89 元、复利 413.47 元,律师费 15000元,共计 412314.23 元及自2019年 6 月26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罚息、复利;二、判令原告对被告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91 民初 2525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5 日上午 10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庆华:本院受理原告田爱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12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庆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田爱萍借款本金 195000 元,支付自 2016年10 月 1 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6% 计算)。案件受理费 6400 元,由原告田爱萍负担 2260元,由被告张庆华负担 4140 元,被告张庆华将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 4140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红胜:本院受理原告周海军诉你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17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徐红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周海军劳务费 50000 元,支付自2016年 7 月16 日至实际支付日的利息(以 5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 计算);二、被告徐红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海军支付公告费520 元;三、驳回原告周海军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262 元,由被告徐红胜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智明:本院受理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 125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智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借款本金 96854 元及利息(利息以 96854元为基数,自2017 年 9 月 15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24% 计算);二、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就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付款义务对被告陈智明提供抵押的别克牌汽车一辆(车牌号为鲁 E0056L)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 156000 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840 元,由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负担 663元,由被告陈智明负担 2177 元。由被告陈智明负担的案件受理费2177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建波 :本院受理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 125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建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借款本金 25932.13 元及利息(利息以 25932.13 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2 月 9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二、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就上述第一项确定的付款义务对被告王建波提供抵押的现代牌汽车一辆(车牌号为鲁 E6D752)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 41600 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650 元,由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负担 123.3元,由被告王建波负担 526.7 元。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加加:本院受理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 125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加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借款本金 63624.2 元及利息(利息以 63624.2 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6月 24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二、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就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付款义务对被告张加加提供抵押的现代牌汽车一辆(车牌号为鲁 E7510L)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101400 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761 元,由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负担321 元,由被告张加加负担 1440 元。由被告张加加负担的案件受理费 1440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半球纺织有限公司、宋继刚、冯振群、于利华、徐淑祥:本院受理广饶县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饶县人民法院(2019)鲁 0523 民初 1844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饶县人民法院(2019)鲁 0523 执 166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告知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 日内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送达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荣怀新:本院受理原告马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23 民初 448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王刚:本院受理原告烟台荣华家禽饲养专业合作社诉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612 民初 145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唐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水道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永惠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广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宋蕙汝、李雪娇、李凤民、吴跃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永惠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广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宋蕙汝、李雪娇、李凤民、吴跃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因你们送达不到,现公告送达(2019)鲁 06 民初 46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 15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烟台龙强贸易有限公司、长青建材产业(蓬莱)有限公司、龙口市立群木业有限公司、山东龙达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杜景龙、王香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诉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烟台龙强贸易有限公司、长青建材产业(蓬莱)有限公司、龙口市立群木业有限公司、山东龙达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杜景龙、王香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因你们送达不到,现公告送达(2019)鲁 06 民初 46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 15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13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薛兆梅:本院受理原告胡恒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薛兆梅:本院受理原告纪宝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薛兆梅:本院受理原告鞠顺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薛兆梅:本院受理原告汤丽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薛兆梅:本院受理原告王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薛兆梅:本院受理原告姚建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薛兆梅:本院受理原告张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 2019年 10月 21日 2--3 版中缝刊登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寿光市美康食品有限公司等的公告中,其中一个公告的“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 民初 242 号民事判决书”应为“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 民初252 号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本版主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