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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2019年9月4日

    辛德刚、秦英梅:本院受理原告孙文新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91 民初5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毛增凤:本院受理上诉人徐敬厚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准许徐敬厚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300 元,减半收取 150 元,由上诉人徐敬厚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7 民终 5231 号民事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再生资源总公司、潍坊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院在执行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市分行营业部与潍坊市再生资源总公司、潍坊市供销合作社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林海松申请本院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审查后作出(2019)鲁07执异93号执行裁定,依法变更林海松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 执异93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电话:8189100)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若不服上述裁定,可在送达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华美实业总公司、潍坊中压容器厂:本院在执行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市奎文区支行与潍坊华美实业总公司、潍坊中压容器厂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林海松申请本院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审查后作出(2019)鲁 07 执异 92 号执行裁定,依法变更林海松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 执异 92 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若不服上述裁定,可在送达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克文:本院受理原告吕雁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522 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刘静、潍坊超聚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郭爱会、付术茜、被上诉人马长芝、潍坊超聚经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 民终256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辰、闫惠鹏:本院受理原告李仁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81民初4345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我院定于 2019 年 12 月31日08时45分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孙辰、闫惠鹏:本院受理原告李春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81民初4344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我院定于 2019 年 12 月31日08时45分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孙辰、闫惠鹏:本院受理原告赵传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81民初4343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我院定于 2019 年 12 月31日08时45分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庄振兴、庞晓丽:本院受理原告陈风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81民初4160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我院定于 2019 年 12 月31日08时45 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顺堂、李海燕、山东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791 民初 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永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青州市三力橡胶骨架材料有限公司、李国周、张秀梅: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791 民初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郑波、山东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791 民初 3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文雪、陈淑珍、张卫东、潍坊乘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黑石融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791 民初33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黄福花、孙林、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791 民初 13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金平、于博东、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791 民初13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爱丽、李东生、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791 民初13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兴美、韩进刚、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791 民初3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慈增坤、伦爱美、慈秀坤、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791 民初 13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田帆、王玉花、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791 民初 1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洁、李鹏庆:本院受理孙爱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孟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杨召深:本院受理杨春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86民初10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张三军、高梅兰:本院受理原告闫爱卿诉被告你,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0725民初 216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军东、王玉芳: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华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 14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田炳龙:本院受理原告杨怀学诉被告田炳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725民初4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伟、昌乐北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鑫浩建筑工程配套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伟、昌乐北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725 民初3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黄玉兴:本院受理原告高会元诉被告黄玉兴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代福元诉被告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6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淑萍、赵强诉被告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吕经建、刘香兰诉被告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5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学胜诉被告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明勇、赵玉红诉被告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卞奎利诉被告潍坊瑞隆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顺丰:本院受理原告韩礼之与被告刘顺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兴利:本院受理原告赵玉寿诉你、杨勇、王兴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725民初 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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