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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人体运毒获刑15年

    藏毒方式再“高明”,沂蒙红土也不容污染。近日,经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2018年8月 28日12 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乘坐 GJ8871 航班刚到临沂,就被蹲守在机场的禁毒民警当场抓获,并在临沂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排泄出冰毒 17 粒,重 100余克。

    经查, 2018年6月 20日,在上海离职来到江苏昆山的刘某,为了应付日常开支、还信用卡和高利贷,就想着在网上贷款应急。

    于是,刘某便在 QQ 的附近人中,联系了一个能贷款的昵称为“稳”的男子,可是表明意思后,对方却说像他这种无正式工作的情况,能批的贷款金额太少,不如带“货”来钱快,并许诺带一次货给1万元现金。刘某明知高报酬与风险并存,但是为了尽快还钱,还是决定铤而走险,跟“ 稳”干一次。

    同年7月 20日,刘某根据“稳”的安排和指定车次,先乘火车从昆山到上海南,又转车到昆明,然后“稳”的手下开车接上刘某,当天晚上把他送到中缅边境的一个宾馆,一等就是10多天。

    8月 5日,“稳”的手下送来了 42粒吞食物,每粒大约手指肚大小,并告诉刘某如何吞食,又现场看着刘某全部吞食,而后迫不及待地将刘某送到西双版纳机场。刘某于当天乘机抵达长沙,翌日又坐高铁到郑州,而后换乘到了西安,就近找了一家宾馆,接着又按照“稳”的要求,将42 粒货全部排出,用桃酥盒包了放在床上,房卡放在吧台。

    走出宾馆时间不长,一个微信昵称为“阿龙”的联系刘某取“货”,取“货”后“稳”便让刘某到宾馆附近找一个水果摊拿钱,刘某又与卖水果的经过一番类似暗号对接式的交流,从其手里拿了 1.3万元现金,比原先多出的3 千元算是这期间多地周转和回昆山的路费。

    8月 8 日,刘某回到昆山后,先留足零花钱,才用剩下的钱还清了一家高利贷,以及4张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

    对常人来说,这些看起来不易接受的东西,甚至还要经过多次吞食和排泄才能交易,然而有些毒犯和吸毒人员,却恨不得一口吞下,对人体的伤害可想而知。

    然而,第一次带“货”后不久,本是收“货”人的“阿龙”主动联系刘某,让其再带一次“货”,并承诺把刘某近3 万元的信用卡,以及剩余的高利贷全部还清,还额外再给5千元报酬。

    刚从带货中尝到“甜头”的刘某,哪能经得住这样的诱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阿龙” 名为带“ 货” 实为运输毒品的请求。

    两人经过一番谋划和准备,同年8月 27日,先后乘坐火车、飞机、大巴车、摩托车,再次从昆山来到云南的刘某,被迫关掉手机、戴上头罩,与接头人一起来到中缅边境一个工厂,在一个声音的指引下,费力的吞食了 17粒包裹的极不规则的毒品,而后依照“阿龙”的吩咐,当晚迅速赶到昆明,第二天直飞临沂。

    本以为这次还能顺利交“货”拿钱的刘某,却没想到刚飞抵临沂,脚还没落地就被逮个正着,终于认罪服法、锒铛入狱。

    今年3月 28日,经分析研究,刘某运输毒品数量大,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责。

    办案检察官提醒,个人消费要理性,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来钱越快越容易,风险就越大,莫因涉毒犯法酿苦果;遵纪守法,正当谋生,远离毒品,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人体藏毒,风险不仅仅是坐牢,这个过程中极可能随时被体内的毒品夺去生命。

    尤作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