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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2019年 7月11日

    姜志涛:本院受理原告张斌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613 民初 471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姜志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偿还原告张斌斌借款本金 4000元、利息 1854 元 (以 4000元为基数、自 2016年 12月 17 日至2019年 2 月 25 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 ),并支付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 2019年 2月 2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 24% 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 1270 元合计 1320 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张景宁:原告孙鼎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613 民初109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一、被告张景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孙鼎玲借款本金 50000元,并支付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 2016年 8月 5 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6% 计算的逾期利息。二、驳回原告孙鼎玲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50 元,公告费1100 元,由被告张景宁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杨光:本院受理原告刘万德、朱国云与被告杨光、刘林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8时 30 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烟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孔宪振诉你公司及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孔宪振、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2016)鲁 0613 民初174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诉人孔宪振在诉状中主张:1、请求撤销莱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613民初1746 号判决书第一项,改判被上诉人应当按照12% 的年利率支付利息损失。并赔偿律师费用 1000000元 (一审判决仅支持184800元 )。2、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人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诉状中主张:1、撤销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2016)鲁0613 民初1746 号民事判决,或依法改判。2、依法驳回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返还拍卖款本息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全部诉讼请求;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审和二审的一切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1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杨承恩:本院受理原告杨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送达本院(2019)鲁0613民初71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准予原告杨静与你离婚。二、婚生女杨心仪由原告抚养教育,被告自 2019年 4月 1 日起按照每月 824元的标准给付其女抚养费,于2019 年 12 月 30 日给付 7416元,自 2020年 1 月 1日起,分别于每年的6月 30 日、12月 30 日前各给付 4944 元,直至其女生活独立时止。案件受理费 3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150元;公告费990 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唐茂强、江卫花:本院受理原告刘黎晓与被告唐茂强、江卫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送达(2019)鲁0613民初4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 被告唐茂强、江卫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黎晓连带偿还借款本金 40000元,并以 40000 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1% 的标准、支付 2019年 2月25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期间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 905 元、保全费462 元、公告费1270元,合计 2637元,由被告唐茂强、江卫花共同负担。”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李国辉: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与你、鲁世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613 民初 375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一、被告李国辉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损失 8000 元。二、被告鲁世昌对上述第一项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 2000 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三、上述一、二项,被告李国辉、鲁世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 50 元、公告费 990 元,合计 1040元,由被告李国辉、鲁世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郭世武:本院受理原告谢洪亭诉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分公司、郭世武、黑龙江卓洋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1 民初214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杨瑞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杨瑞清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05民初37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东营庆隆商贸有限公司、高继续、朱清芳:本院受理原告垦利乐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东营庆隆商贸有限公司、东营市东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继续、朱清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黄东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平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5 民初 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许素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505民初 2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胜坨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巴学媛、黄艳宏:本院受理原告商炳建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5 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胜坨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被告刘德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德虎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05民初2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被告赵卫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赵卫国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05民初4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被告陶伟: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德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陶伟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505 民初 7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樊燕斌:本院受理原告孟丛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21民初25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到垦利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王进、候科:本院受理原告李先文、李占民诉被告王进、候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521民初257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张震:本院受理赵娟诉张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391 民初 178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盛源塑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曲保战诉临沂市盛源塑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391民初1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胡顺朋:上诉人临沂鼎通运输有限公司诉与被上诉人胡顺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按照你住所地无法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涛:本院受理原告刘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391 民初 178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言庆:上诉人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与被上诉人李积累、原审被告王言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 15时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自彬:本院受理上诉人王现元与被上诉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张自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3 民终9848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汉峰、王丫(王新萍)、陈景玉:上诉人刘纪秀上诉被上诉人刘汉峰、王丫(王新萍)、陈景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鲁13民终4286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点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波: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雀山支行诉你、临沂百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3 民初373 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和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 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万源置业有限公司、黄显高:本院受理原告陈继化、郯城县工业建筑装饰安装公司诉被告临沂万源置业有限公司、黄显高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1322民初42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平邑县东蒙书院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平诉你及平邑县万寿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地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钱胜力:本院受理顾峰源诉钱胜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91民初14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侯月雷:本院受理上诉人丁光伟、刘开玲与被上诉人于兆龙、郯城县红花镇大尚庄一村村民委员会、侯月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3民终 3892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为满 3 个月。或涉外为满 6 个月 ),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至少 3 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虢洪雨、孙明英:本院受理上诉人董庆刚、卢兆美与被上诉人孙明英、虢洪雨、山重建机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3 民终 4332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为满 3 个月。或涉外为满6 个月 ),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至少 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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