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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2019年 6月26日

    陕西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曲阜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梁山县宏基商混有限公司与陕西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曲阜分公司、张振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梁山县人民法院

    程绍盈:本院受理原告王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27 民初 134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夏津县人民法院

    杨冰:本院受理张娜娜诉你(身份证:371482198507180811)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482 民初 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禹城市人民法院

    冯凯、朱长海:本院受理原告秦庆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禹城市人民法院

    马化斌、董杰、商庆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化斌、董杰、商庆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1427 民初 17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偿还原告本金 999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程绍盈:本院受理原告刘洪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7 民初20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铁、贾红娟、曹杰英、郭风地、范士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史崇林、史崇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纪尚志:本院受理原告周祖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井阵:本院受理原告周祖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许文增:本院受理逄蕊诉你与焦明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1422 民初 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另:被告焦明涛不服本院(2019)鲁1422 民初796 号民事判决书,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

    宁津县人民法院

    德州银河热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德州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422 民初 4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杨廷文、祁桂华、杨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和王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422 民初7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津县人民法院

    被告:石真才、李秀兰、石真民、石真山、石能涛、石善进、石真新、周书英、石真利、石泉岭、石磊:原告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424 民初64 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临邑县人民法院

    杨德军:本院受理原告高军诉你、临沂冠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肖永尚、闫勋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临沂冠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 (2018)鲁 1424民初 1052 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邢侗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临邑县人民法院

    于海青:我院受理杨振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91民初225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凤杰: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明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与张金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鲁1422民初 1502号民事裁定书、(2019)鲁 1422 民初150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董红霞、刘荻:我院受理刘春杰、宋立玲、于立军诉你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其福、聂法红、左祥战、许明超、左祥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林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张方军、孟俊英、王明祥、聂发美、王书友、王书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林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王宁:本院受理原告王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晏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磊:本院受理赵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山东恒达利种植农民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陈广忠诉你社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社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杨化荣:本院受理原告亓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202民初57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牛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亓庆彪: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 (2018)鲁 1202 民初 51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牛泉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王立明:本院依法裁定再审的王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1428 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李明中:本院受理原告陈显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428 民初 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李阳:原告李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18)鲁 1428 民初 7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原告李月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武城县人民法院

    刘玉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彦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428 民初 1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刘玉强:本院受理原告孙保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428 民初 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刘玉强:本院受理原告孙保红诉你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1428 民初 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刘玉强:本院受理原告张焕成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428 民初 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王东国:本院受理原告郑建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鲁1428 民初 1807 号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老城法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甄德刚:本院受理的于清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1326 民初 1098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间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邓秋萍: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保险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683 民初 82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偿还原告已理赔的借款本息19735.86 元、逾期保险费1965.38元,共计 21701.24 元,并给付原告自 2014年 3月 24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9735.86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 计算的违约金,诉讼费由你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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