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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2019年6月12日

    于向涛:本院受理的(2019)鲁 06 民终 2285 号上诉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被上诉人于向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杨:本院受理的原告田爱春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3民初 1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仙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商峻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3 民初 65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仙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丁海涛: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大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3民初 10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仙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冯耀涛:本院受理原告陈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503 民初 14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周军:本院受理原告刘军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韩庆磊:本院受理了原告庞瑞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点 8 点 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孙松、巴锡春、赵青忠: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元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8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胡玉容:本院受理原告王继东诉被告胡玉容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3 民初402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继远: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国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503 民初 28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宁志尧: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李平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作出民事保全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503 财保 24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东营河口区人民法院

    殷善雷:本院受理了原告王宗寒诉被告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姜绍波:本院受理的原告宋俊法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503 民初 15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贻新:本院受理原告邢志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22 民初99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王贻新所有的利津县盛世瀚海小区 5号楼2 单元 102 室的房产一套。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 305 室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5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洪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0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张春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1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兆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1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玉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0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丽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爱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4 时 5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焦怀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5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姜国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8 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聂洪刚:本院受理蓬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684 民初字第 268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新华、烟台北斗产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684 民初字第324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李存旭:本院受理原告王治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684 民初 183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李存旭:本院受理原告王恒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684 民初 183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李存旭:本院受理原告金培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684 民初 183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张立军: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台上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门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正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611 民初 138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给付原告理赔垫付款本息16220.20 元、保费 1635 元、律师费 1000 元及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1502 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姜祥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611民初 135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给付原告理赔垫付款本息 20083.11 元、保费 3414.13 元、律师费1000 元及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2109 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鲍泽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611民初 138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给付原告理赔垫付款本息 20708.37 元、保费 2267.88 元、律师费1000 元及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2509 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范才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611 民初 100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给付原告理赔垫付款本息63400.46 元、逾期保费 5308.35 元、律师费 1000元、违约金、诉讼费用3272 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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