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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黄晨星(身份证号 370923 19901010 0039):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山东圣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第一被申请人黄晨星、第二被申请人鑫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担保追偿纠纷一案(案号德仲裁字[2018]第 2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追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及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员回执、授权委托书、仲裁员名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回执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如不提交选定仲裁员回执,则于答辩期满次日由本委主任指定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开庭时间为答辩期满后第 10 日上午 11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点为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信访中心 212 室。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 30 日至 40日,逾期即视为送达。

    德州仲裁委员会

    2019年 4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