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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天格外暖

——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飘雪时节,室外万物萧条,冷风飒飒,但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却用法律的温度温暖着那些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

    近日,市南区检察院向五名认罪悔罪、家庭生活陷入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救助金,为他们送去寒冬的温暖,鼓励他们战胜生活困难,重塑开始新生活的信心。

    为帮助缓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帮扶救助工作,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市南区检察院与市南区司法局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于2018年联合出台《社区服刑人员救助办法》,从实体和程序上对服从监管教育、认罪悔罪良好的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的司法救助工作进行了规范。

    1 月初,市南区检察院与市南区司法局提前着手,通过认真审查和筛选,对社区中认真改造、符合救助条件的五名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救助范围。这五名人员有的因患危重病造成生活出现较大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的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然高于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是因家庭成员无力接济或亲属不接纳等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并且符合真诚悔过、积极改造的司法救助条件。

    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于2018 年因盗窃罪被市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张某某目前离异,与儿子共同居住,其本人精神二级残疾,并患有高血压、心动过缓,医生建议手术治疗,安装心脏起搏器。近日,张某某又不慎摔倒导致腓骨平台骨折,需手术治疗。但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不得不放弃手术治疗,采取保守治疗方式。张某某的儿子患有肺结核疾病,无法工作。张某某目前主要生活来源为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除用于满足两人基本生活外,还要支付她及儿子的医疗费用,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市南区检察院会同市南区司法局在考察中了解到张某某等服刑人员的困难后,由该检察院主动为五名社区服刑人员提起司法救助申请,通过向政府部门审批,为每人申请到3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并在春节前夕将救助金送到他们的手中。 在救助金发放仪式上,被救助的社区服刑人员非常感动,并表态今后一定更加积极的接受矫正改造,努力回归、融入社会,不辜负党和政府对他们的教育和关心。

    市南区检察院向生活特别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彰显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增强了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救助社会效果,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举措。

    有人说,法律是冰冷的条条框框,是不近人情的铁面无私;但是人心是暖的,法律也是有温度的。在促进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路上,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温暖人间。

    杨磊  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