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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检察院

开展电子卷宗制作优化工作

    2019 年以来,利津县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完善电子卷宗制作,对受理案件严格审核把关,改善电子卷宗质量,保障案件规范化办理。

    制定《案件卷宗问题清单》《电子卷宗制作问题台账》,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将一段时间内电子卷宗出现的不规范问题整理并及时反馈。抓住“入口”环节,严格案件受理流程,收案时当场审查卷宗移送情况,对于电子卷宗移送不规范的案件,要求移送单位修正后重新报送。双重把关制作过程,通过受理初审核、制作再审核两个阶段,确保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的一致性,为后续电子卷宗的使用奠定良好基础。

    自开展电子卷宗优化工作以来,该院共受理一审公诉案件34件,审核卷宗 84 册,移送案件电子卷宗制作均符合规范要求,无退回补正情况发生。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