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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铃铛,大响声

—济南市检察机关“优秀辩手”张玲玲成长记

    张玲玲,女,198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商河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助理。2012年8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商河县检察院后,一直在公诉部门工作。近期,在刚刚结束的由济南市检察院、济南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中,她经过层层选拔被选入了济南市检察机关代表队,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获得了团体一等奖,个人荣获“优秀辩手”荣誉称号。

    学用结合的“匠人”精神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她数年如一日“匠人”精神的坚持。2012年8月,张玲玲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商河县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人,从那天起,她便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同胸前的检徽紧紧连在一起,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检察事业。初来乍到,她还是一个带着些许稚气的小姑娘,她从内勤、书记员等工作开始做起,向有经验的同事虚心学习,跟着他们一起出庭,揣摩他们的出庭方式,一边做好一笔笔记录,潜心研究;一边翻阅大量法律书籍和找来成熟的控辩、 庭审、 辩论会等材料,吸取其中的精华。 为了提高自己的思辨能力和辩论技巧,她多次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评选和岗位练兵等活动。经过长时间的磨砺、积累,她迅速成长了起来。法庭上,无论面对狡猾的罪犯,还是善辩的律师,都能沉着“应战”。几年来,张玲玲一方面勤思考、勤动手,专心研读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充实法律知识,一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虚心向经验丰富的领导和优秀的同行学习请教,同时积极参与办案来锻炼自己。

    心细如发的公诉能手

    张玲玲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共参与主办、协办各类刑事案件200余件 250 余人,所办案件均无无罪判决、无改判、无撤诉、无漏诉、无超期羁押,办案正确率达100% 。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她对工作的细致钻研和认真辅助的态度体现。在办案同时,注重理论学习,服从大局,充分维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追求法律公平和正义,模范履行一个检察官的神圣职责,捍卫法律尊严。她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贯彻以人为本司法理念,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1月,她办理了商河县检察院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如何规范社会考察、 社区矫正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去年,她参与办理了被告人李某、樊某、江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案,该案的涉案人员多达 5.6万余名,涉案金额人民币 9.5 亿余元,系近年来商河县检察院办理的涉案人员最多、传销金额最大的一起传销案件。

    朝气蓬勃的检察精兵

    张玲玲同志自入院工作以来,积极参加市委、县委、市检察院、县检察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了多项荣誉。2014年11 月,在全市公诉业务调研论文评比活动中荣获二等奖。2015 年9 月,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饿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2015年10月,荣获全县政法系统“解放思想、提振精神”主题演讲比赛一等奖。2016年6月,在县委组织部、共青团商河县委组织的“弘扬商河精神,打造三个基地,争做合格党员”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2017 年 10月,被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优秀选手。2018年5月,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在奋斗中绽放精彩”演讲比赛一等奖。2018年12 月,在济南市检察院、济南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中,参加的市检察院代表队获得团体一等奖,并获得“优秀辩手”荣誉称号,以上比赛和活动的参与,锻炼了张玲玲同志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为其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干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干好。”是张玲玲的工作标准和信条。她以孜孜以求的“匠人”精神和年轻人的干劲,诠释着一名新时期检察人员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她表示,将一如既往,不忘初心,走好青春每一步!张玲玲  米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