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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授牌表彰大会召开

    12月4日,寿光市委召开寿光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授牌表彰大会。潍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寿光市委书记林红玉,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桂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常青及寿光市级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政法部门中层干警、寿光市检察院离退休干部代表及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举行了“ 全国模范检察院”授牌仪式,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桂春为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授牌。

    寿光市委副书记孙修炜宣读《 中共寿光市委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向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

    潍坊市委常委、 组织部长,寿光市委书记林红玉指出,“全国模范检察院”是全国检察机关的最高荣誉,这不仅是全市政法系统的大事喜事,更是百万寿光人民的共同荣耀。近年来,市检察院在创先争优中为全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全市上下要以市检察院为榜样,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当“排头兵”;要以检察干警为榜样,在全市上下形成敢于超越、敢于担责、敢于领先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林红玉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新作为。要把讲政治体现在为基层工作服好务上,切实增强基层战斗力;要把讲政治体现在为项目建设服好务上,从政法角度支持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要把讲政治体现在为企业发展服好务上,为企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要坚持执法为民,彰显法治力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新使命。要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把政法工作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让工作更接地气;要提高社会治理服务能力,真正从源头上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提高新时期拒腐防变能力,要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让政法干部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要学习先进典型,争创一流业绩,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中打造新亮点。各镇街区、各部门单位都要以市检察院为标杆,工作放到全省、全国的大格局中去考量,努力在对标找差中打造特色亮点,实现工作的全新一跃;要进一步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各项工作都要在全省全国争第一,努力以一批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亮点工作,推动寿光发展再上新台阶;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拿出“敢于争第一、勇于创唯一”的干劲,不断开创全市工作新局面。

    寿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孙炜作表态发言,首先对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多年来对寿光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在今后工作中,寿光市检察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和潍坊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做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表率、做全心全力顾大局的表率、做聚焦主业谋发展的表率、做矢志不渝重自强的表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交上一份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优秀检察答卷。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