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检察专刊 第三版

刘俊︓做有力度存温度的检察官

  • 日期:2018103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刘俊,女, 197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检察院刑事执行和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部检察官。近年来,刘俊共办理各类纠正违法案件 58 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101件。 2015 年,她在青岛市检察院首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青岛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在山东省检察院首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最近,她又在山东省第二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是青岛市检察机关唯一一名两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熟悉检察院工作的人都知道,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点多、面广、 线长,几乎担负着侦查、批捕、起诉、监督等“全链条”检察职能。特别是2013年刑诉法修改后,又增加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检察等系列业务,要干好这些工作,需要检察官拥有全面丰富的业务知识和深厚扎实的工作能力。作为科室骨干的刘俊,从监管场所检察到社区矫正检察,从羁押必要性审查到财产刑检察,从撰写业务文书到调研论文、宣传稿件,样样都拿得起、干得来,被同事称为“执检百事通”。2017 年由她主办、选送的高某祥涉嫌故意伤害罪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她所在的驻所检察室也连续三届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连续30 年无违法违纪事故、无安全生产事故。

    “法律不仅有力度,还有温度。”这是刘俊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工作中的她积极做好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努力为在押人员答疑释惑、解决困难,用自己的付出提升了检察工作的温度。

    今年2月份,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在押人员徐某反映其有立功情节,但不知何故未见法庭出示立功证据,法院判决书也未予认定。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刘俊敏锐地意识到:徐某的立功材料可能被办案单位遗漏了!她一遍遍地联系办案人查阅案卷、调查情况,最终在检警两方的共同努力下,为徐某核实了立功情况,补上了立功材料。刘俊又及时请示领导,将案件转呈上级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向二审法院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今年5月,二审法院决定对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将徐某的刑期由一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出所那天,徐某激动地对刘俊说:“真是太感谢检察官了!本来我没抱啥希望,没想到真的成功了。”多家权威级媒体以本案例为蓝本对黄岛检察机关强化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做法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导致未成年孩子无人抚养的张某,认真审核后变更强制措施;多方奔走为在押人员殷某11岁的女儿联系抚养、办理转学手续……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社会意义非常大,未来的职业路上我会继续扛起肩膀上的责任,以检察初心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刘俊说。迟东军  黄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