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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让他重回工作岗位

  • 日期: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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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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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某某最近在厂子里表现不错,工作特别积极,跟工友们的关系也很融洽,请检察官们放心。”听着电话那头工厂负责人的回复,这边手持话筒的检察干警像吃了颗定心丸,赶忙回答:“好的,非常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我们保持联系,过段时间再去回访。”

    打电话的这位干警,是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大泽山检察室负责人韩旭刚。今年年初,他和同事们在开展社区矫正监督过程中,发现被法院判处缓刑的钟某某对社区矫正活动消极懈怠,一直处于被严管的状态。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韩旭刚和同事们的高度重视。

    经深入调查,检察干警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钟某某曾在当地一家企业打工,有份稳定的工作和可靠的收入,一家人和乐融融,日子过得也算惬意。然而,这份安宁与平静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一时之间让他乱了方寸,失去了生活的信心。2015年 12月17 日,是钟某某铭记一生的日子,这天,钟某某正在厂里无证驾驶叉车运送纸件,因纸件摆放过高挡住了视线,全然不知前面工友正推车行走,钟某某驾驶叉车将该工友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钟某某慌乱之中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在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谅解协议后,法院最终判决钟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收到判决后,钟某某看到了希望,决心在缓刑期内努力改造,早日正常回归社会。然而,在收到执行通知的同时,钟某某却接到了原企业的解聘通知。企业因他违法犯罪行为蒙受巨大损失,将其辞退。原本就承受着良心折磨、家人埋怨和外界议论的钟某某由于丢了工作,生活没有了经济来源,终于不堪重负,从此一蹶不振……

    检察干警们了解情况后,决定帮钟某某走出当前困境,让其卸下经济压力和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到社区矫正中来。为了确保有效转化,检察室与大泽山镇司法所召开联席会议,专题讨论制定了针对钟某某的帮教方案。一方面,与司法所人员一起定期与钟某某促膝谈话,鼓励他重振信心,并引导他积极投入到社区矫正活动中来。另一方面,经常与钟某某的亲属沟通,提醒他们注意钟某某的情绪变化,多鼓励少埋怨,给予他更多的关怀和温暖,减轻他思想上的压力,让他消除后顾之忧。同时,积极协调大泽山镇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出面,多次赴钟某某原工作单位进行协调,力争恢复钟某某工作。

    经过与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一道努力,钟某某终于又重新回到了原企业上班。

    各方工作人员的真情相助、工作岗位的失而复得以及家庭氛围的进一步好转,让钟某某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鼓起了生活的勇气。从此,钟某某在社区矫正活动中,表现非常积极,他总是第一个报到,不仅严格自我约束,还以身说法,主动担任起矫正劝导员,协助司法矫正人员做好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参加公益劳动也总是抢在前面,在社区矫正人员中起到了积极带头作用。钟某某的转变令检察干警由衷欣慰,根据社区矫正监督规定,及时建议司法所对其监管级别由严管变为宽管。

    “设身处地为社区服刑人员着想,真心实意帮助他们度过困境,既有利于展示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也能体现司法温度,促使他们更好完成社区矫正,健康步入社会,收到‘帮助一人,感化一片’的良好效果。”韩旭刚如是说。

    李敬瑶  韩旭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