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检察专刊 第二版

那些年 那些人 那些事

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

  • 日期:2018092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1987年7月,我被分配到禹城县(现为禹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部门工作,在三十多年的检察生涯中,我亲历了检察机关部门机构的增设,人员的变迁,亲眼目睹了检察机关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及社会的公平正义所作出的重大贡献,特别是办公、办案条件的改善,从一个个侧面折射出改革开放给我们国家和人民带来的红利。那些人,那些事,常回荡在我的脑海中。

    办公——从“小黑屋”到“综合楼”

    记得初到检察院工作的第一天,被个子高高、脸膛黑黑的老科长领进了审查批捕科的办公室,办公室是平房,狭窄的空间,被几张少皮无毛的旧桌椅和一个绿色铁皮文件橱填的满满当当,木制的屋门上有两扇小玻璃窗,正对着门的北墙上的窗户虽大,因屋后是家属院,窗户用砖堵住了,只露出两只象眼睛似的玻璃孔,初入室内,得适应一会才能看清室内的“面目”。当时正值酷夏,连风扇都没有的空间,更显得闷热。老科长笑呵呵地说“你有福啊,小黄,我们很快就能搬进新盖的办公楼了,”我正在走神,看到他指着平房前快要竣工的办公楼说。他接着说:“全德州的基层检察机关,只有一、两个院盖起了办公楼呢,我们这座有三层半高,足够用的”。

    果不其然,不到三个月,迎来了检察院的乔迁之喜,我所在的科室分到了三楼。四壁洁白,宽敞明亮,办公用品虽然还是旧的,也都象沾了喜气。同事们的话多起来,气氛也活跃起来,听他们说,我们这座楼被称为“棉花楼”呢,因为1986年在全国开展的“打棉霸”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单位成绩突出,立功受奖,被县委特批拨款,盖起了这座办公楼。

    随着检察业务量的加大,人员的增加,“棉花楼”已不适应检察工作的开展,2012年我们又搬进了高六层的新综合办公大楼。办公楼建有中央空调,我们可根据天气情况的变化自主设置冷、暖风,特别是冬天冷空气提前来袭,不会因不到集中供暖时间而挨冻。随之,案件管理大厅、控申大厅、警务办案中心、侦查指挥中心、远程接访系统、远程讯问系统相继建立,检察业务工作如虎添翼。

    工作——从“常打拐”到“无拐打”

    八十年代末的一个秋天,我所在的科室接到一封远在四川的求救信,称他被拐卖一年多的女儿,在我们县南边乡镇的某村找到了,请求帮助解救。那几年,农村不少家庭由于贫困,说不上媳妇,从四川、贵州南方等地买媳妇的现象挺普遍,虽然对此类犯罪,国家也多次组织开展严打活动,拐卖妇女现象还是存在,能解救回去的不多。

    老科长给检察长汇报后,为不打草惊蛇,只是同派出所长了解了这户人家的住址。按约定,女孩的父亲、叔叔和我们三名检察人员一行五人,乘坐警车前往某村。

    车辆行驶一个多小时才进村,先找到村支书,说明来意,亮明身份,村支书很配合,带我们来到一户破旧的小院,我们一行三名检察人员同派出所干警进了院,两间低矮旧坯房,玉米棰和玉米秸散乱的堆在院子里,进屋后又一次说明来意,亮身份,讲法律,通过一番工作,一个上了年纪的黑瘦男人,打开用铁链锁的另一间光板门......

    屋内黑乎乎的,我们适应了一会儿室内环境,借着一扇小窗的光线,在屋内一角,看到一个很难判断性别的人,“ 他”的头发被随意剪过,长短不一、蓬乱枯黄,一身男装随便套在身上,双手被绳子捆在一起,黑乎乎的脸上有一层污垢,两只有些呆滞的大眼睛惊恐地看着我们。仔细端详,才能看出她是一位长像端庄的女孩。在屋内东北角,有一张木板,一边用木制架子、一边用砖摞撑着,算是床了吧,床上只有一床看不出模样的露着旧棉絮的被子。看到这些,作为同龄人,我的心被狠狠抽了一下。

    解救过程很不顺利,不仅户主不放人,同祖的村民也来阻挡,最后我们以如果户主态度好,积极帮助解救,可以不追究其非法拘禁罪为条件,解救成功。回来后,我眼前老是出现那个上年纪的黑瘦男人由愤怒、恐慌,到无奈、乞求的眼神,以及初见女孩时的情景。

    此后多年,我跟随单位的宣传小分队,结合办案,多次下乡进村进行法治宣传,以案释法,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不仅拐卖妇女是违法犯罪,收买、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也是违法犯罪。随着党的各项惠农政策释放的红利,加之老百姓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已有近十年,没有遇到这类刑事案件了。

    三十多年的风雨历程,三十多年的检察相伴,我已经与检察工作结下终生情缘,感谢党的好政策,使我非但没有受到家庭出身不好的父亲的影响,反倒有机会通过高考考上了满意的学校,并被分配到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强的检察机关。

    我也通过亲历她日新月异的变化,丰富了学识、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使我从才出校门的羞涩女孩,成长为我院唯一全省优秀女检察官、德州检察系统审查批捕部门第一位省级优秀办案检察官,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已永远镌刻在了我的生命旅程中,并不断鼓舞我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砥砺前行。

    禹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