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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 日期:2018091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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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瑞伦、徐铭泽、徐化永、徐宜常、张玉华、天津京海远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达成的 2011 微商初字第486 号民事调解书,贵方尚欠我借款本金 285 万元利息478万元,该债权本息我全部转让给薛东( 身份证号码37082619761001741X)了。请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薛东偿还。

    特此通知!

    通知人:胡乾乐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