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公告 中缝

法院公告

2018年9月5日

  • 日期:2018090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郭建峰:本院受理原告孟庆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25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文杰:本院受理原告郭永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25民初241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马贵金、姚锦钢:本院受理原告李永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25民初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路顺、周立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星宝印刷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路顺、周立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5民初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金秀丽:本院受理原告刘万德诉被告金秀丽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营丘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山东蓝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肖传江、朱海萍:本院受理原告昌乐县普乐商贸服务中心诉被告山东蓝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肖传江、朱海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5民初5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杨建功、宋学荣:本院受理原告唐梅芹、张振高诉被告杨建功、宋学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31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于继同、吴玉霞:我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董庆华与被执行人于继同、吴玉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查封的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昌乐县恒安街15号8号楼4单元01阁楼进行价值评估。定于2018年11月20日9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于2018年11月23日9时进行现场勘验。2018年12月19日9时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可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2019年1月17日9时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逾期视为送达。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龙建:本院受理原告杨增庆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25民初175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毛灵光:本院受理原告毛智博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25民初172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魏纲、魏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州支公司诉你们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鲁0725民初6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韩长德、冯希波、山东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韩长德、冯希波、山东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韩长德、冯希波、山东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韩长德、冯希波、山东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尹亮亮、潍坊润达物流有限公司、王守明:本院受理原告武广伟与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成军、杨文杰、张忠诚:本院受理原告朱俊杰诉被告赵成军、杨文杰、张忠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成军、杨文杰、于斌斌、刘磊:本院受理原告朱俊杰诉被告赵成军、杨文杰、于斌斌、张忠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陈加果、田来东、徐培润:本院受理原告刘怀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8)鲁0725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志峰 李婷 杨明武 王金 河  袁丽英 王桂青张金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诉被告王志峰、李婷、杨明武、王金河、袁丽英、王桂青、张金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民初1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贾庆吉、付金美:本院受理原告王家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3民初38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潍坊恒奈农机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潍坊开元特种金属有限公司、临朐鑫圣钛业有限公司、曾庆东、张瑞玲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法商初字第1168号民事判决书及续查封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潍坊远力机械有限公司、王宝芳、张方新: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潍坊开元特种金属有限公司、临朐鑫圣钛业有限公司、曾美玉、陈建华、张瑞玲、王世春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法商初字第1167号民事判决书及续查封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申强:本院受理张新涛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请求:支付借款41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山东金叶工程临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临朐信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保全裁定书,诉讼请求:支付混凝土及违约金等款共计437908、4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赵学德、刘兴涛:本院受理吕冰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请求:支付借款5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郭勇:本院受理刘国之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请求:支付购买彩票款4666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潍坊杰顺雨具有限公司、刘夕恩: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坊子区万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潍坊杰顺雨具有限公司、刘夕恩: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坊子区万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4民初111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杜增东、张秀丽、潍坊普利通管业有限公司、潍坊永昌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坊子区万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杜增东、张秀丽、潍坊普利通管业有限公司、潍坊永昌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坊子区万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4民初111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本版主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