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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纵横一体、以点带面”内部监督新格局

  • 日期: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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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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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淄博市检察院针对检察权运行中的问题,积极构建内部监督新格局,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一是着眼防范解决一放了之、甩手不管的问题,构建“纵向到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必须报请检察长决定的事项,加强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办案的监督和办案组织内部监督,压实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办案组织监督责任;加强常态化监督,联动式监督,压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健全考核制度,健全“三书”、司法档案、检务公开等制度执行的督促落实机制,压实政工督察部门监督责任。二是着眼防范解决放权不放心、案件风险大的问题,构建“横向到边”监督机制。更新细化业务审核标准,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集中报备制度,坚持入口、出口把关,构建受送案“双新”监督模式。坚持流程监控“可视化”,重点案件程序监督“精准化”,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一体化”,构建案件程序“1+3”监控机制。坚持“业务部门+案管部门”联合评查,“系统评查+人工审查”全面评查,“分析研判+专项活动”深度评查,构建案件质量“三位一体”评查体系。三是着眼防范解决检察官能力欠缺、大案难案经验不足的问题,构建“以点带面”重点监督机制。把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这一重点,用好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领导带头办案三个载体。注重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发挥,进一步明确应当提请召开联席会议的案件范围,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类案建议方面的作用,组织毒品犯罪等类案分析31次。注重检委会作用发挥,研究制定对重点案件一审判决实行两级院同步审查等11个暂行办法,将市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全部任命为检委会委员,建立检委办与案件承办部门内部衔接机制,今年以来,淄博市检察院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 次。注重入额领导带头办案作用发挥,淄博市检察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头办案3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