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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贩毒9公斤想翻供检察官缜密协调找证据

  • 日期: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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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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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如下:被告人张君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被告人彭波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6月 26日上午10时许,在威海市温泉法庭现场,随着法庭的当场宣判,一起贩卖运输近 9公斤毒品的刑事案件终于告一段落。

    为牟私利,从广东贩运9公斤冰毒

    张君,今年 49 岁。 2002 年,曾因犯盗窃罪在辽宁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来到威海开足疗店,后来又做起了贩卖毒品营生。

    2016年 12月初,张君在广东从蒋虎手中分两次购买了9 公斤冰毒,然后安排河南籍男子郭雷将第一次购买的4公斤冰毒送往威海。但郭雷不想自冒风险,就想起了老乡彭波。

    今年 32 岁的彭波于 2015 年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认识了郭雷。案发前,彭波被郭雷约到广东一起吸毒。在彭波想要回家时,郭雷拿出一个背包让他帮忙送到威海,这里面便是那4公斤冰毒。

    彭波意识到背包里肯定是用于贩卖的冰毒,一开始有些犹豫,但因为郭雷承诺送到之后会给一笔好处费,他答应了郭雷的请求,携带装有近 4公斤冰毒的背包,坐上了前往威海的长途大巴。

    仅隔二天,张君携带第二次购买的5 公斤冰毒,也乘坐大巴车返回威海。

    运毒返威,刚到车站就落入法网

    2016年 12月 4 日,彭波到达威海后,便将毒品交给了张君安排的收包人,回到老家不久,账户上多出了8000元的好处费。 12月 6日,张君快到威海时,打电话让前妻带上彭波送来的背包到汽车站接站,打算带着9公斤毒品立即驾车贩卖给他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张君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未曾想刚到汽车站便被警察抓获,其前妻也在汽车站附近被控制,9 公斤冰毒被当场查获。两个月后,彭波也在老家被当地警方抓获。

    诡辩翻供,检察官缜密协调找证据

    案件在移送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后,因案情重大、复杂,分管领导极为重视,选派精干力量跟案、靠案。“我们经过多次提审后发现,张君与彭波对案件事实均有不同程度的‘翻供’,同时辩称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威海市检察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曾庆俊说。

    考虑到涉案冰毒高达9 公斤,在威海域内较为罕见,并且影响极大,威海市人民检察院立刻与公安办案人员进行沟通,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了二人有罪供述的同步录音录像。证据显示,二人的所有供述合法,过程并不存在任何逼供的情况,有力地驳斥了二人意图翻供的“妄想”。

    “我们又协调指导公安办案人员对他们扣押的手机进行了内容恢复,补充了张君、其前妻以及蒋虎之间的通话清单、短信等证据,进一步印证了张君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增强了法官的‘内心确认’。”曾庆俊回忆着。

    与此同时,承办人还亲赴广东省东莞市,对蒋虎(此时已被广东警方抓获)的证言进行了复核。“蒋虎的证言与之前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基本吻合,与本案的其他证据也相互印证。”曾庆俊说:“这些证据进一步夯实了证据链条,因此在出庭支持公诉时,我们针对张君是否构成立功、彭波是否明知包中有冰毒等事实,进行了有力答辩。”

    一审宣判,毒贩受到法律严惩

    经过一年半的调查取证、提起公诉和审理,法院采纳了威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张君以贩卖为目的购入冰毒9 公斤,并采用指使他人运送和自己携带的方式运至威海,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彭波为牟利,明知背包内有冰毒的情况下仍然帮助运输,其行为构成了运输毒品罪。

    根据二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情况,依法判处张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彭波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毒品犯罪的蔓延,不仅严重损害了吸毒人员的身体健康,还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家庭幸福,同时因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频发,给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破坏。”曾庆俊说,打击毒品犯罪刻不容缓。

    (本文除检察官外,均为化名)

    于娅菲  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