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公告 第三版

催收公告

2011年4月30日王传洋、滕州市利国装载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徐祥浩处借款30万元,连带担保人为孙伟、路亮、王志虎、吕建军。因以上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按签订的借条、借款连带担保责任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现予以公告催收,请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权利继承人自公告之日起与我联系,履行义务。如不归还,将依法保留诉讼权利。特此公告。催收人:徐祥浩2018年7月10日

  • 日期:201807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