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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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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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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魏副检察长的一番话,我感到以前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确实不当,请你们放心,我一定要吸取教训,今后要多抽出些时间陪孩子,与孩子多沟通,一定要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去教育孩子。”近日,在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检察宣告庭召开了一次特殊的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是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说道。

    今年 3月,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受理了一起周某、李某等人聚众斗殴案。经查,2017年 7月8日晚,周某因琐事与犯罪嫌疑人王某产生纠纷,遂通过金某与王某相约斗殴,王某纠集犯罪嫌疑人钱某、 梁某、冯某等人,李某纠集赵某、何某、黄某等人,在市中区人民路铁道口前殴斗。殴斗过程中,金某、黄某持水果刀将冯某、陈某划伤。经鉴定,冯某、陈某身体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办案检察官经阅卷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案发时未满16 周岁,对聚众斗殴不负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钱某、梁某、冯某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但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悔罪表现。经过市中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调查评估,认为冯某对社会有一定的不良影响,王某、钱某、梁某三人对社会不良影响较小。该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分别对王某及钱某、梁某、冯某等人作出了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该院检察官在依法审查案件时,为这4 名因为一时冲动犯下罪行的孩子感到深深的痛惜。为了教育、感化、挽救他们,在检察宣告庭对涉嫌聚众斗殴犯罪的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附条件不起诉和不起诉宣告后,该院魏长建副检察长给这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长们召开了一次特殊的座谈会。魏长建副检察长严肃指出家长在孩子管教方式方法上的失误,从犯罪危害、平时表现、父母责任及不起诉后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多个角度,要求家长认真履行帮教承诺,改进管教方式,积极开展教育感化工作,并希望家长和孩子都能从这起案件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新的面貌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去。

    魏长建副检察长寓情于理、语重心长地话语,深深感染了在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长。4名犯罪嫌疑人家长表示要珍惜检察机关给予孩子的教育挽救机会,认真履行帮教承诺,改进教育方法,加强教育感化和监督,确保孩子遵法守纪,健康成长。这次座谈会,使这4 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深刻认识到孩子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也深深感受到检察官们对自己孩子的殷殷关怀之情和极力挽救的良苦用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武兴才  刘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