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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督促国土部门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3400万

  • 日期: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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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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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直拖着不交钱确实是我们的不对,不仅增加了我们的利息和违约金,也给国家造成了损失,我们会尽快办理缴费。”日前,济阳县一家地产公司的主管王某,在济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督促国土部门积极履职并向其陈述厉害后,改变了消极拖延的态度,将3400多万土地出让金上缴县财政部门。

    事情要从2015 年说起,当年,济阳县国土部门与某地产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金为7200万元,于2016年3月13日前全部付清。该地产公司尽管截止2017年10 月份分三次共缴纳了7200万,但违反了合同约定的缴纳期限。经双方核算,该违约行为共计产生违约金及利息3400多万元。

    而后,济阳县国土部门针对该公司不缴纳违约金及利息的行为,两次发出催缴通知,但该公司一直未缴纳,致使3400万国有资产面临流失。

    今年3月初,济阳县检察院在参加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发现了这一案件线索。该院检察长接到汇报后,作为民行岗位员额检察官主动挑了这个硬骨头来办理。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该院得知县国土部门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单方面解除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地产公司将承担不可估量的损失,造成比较严重的社会效果。听取国土部门的情况说明后,济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等人与国土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事宜的解决方案。

    随后,该院向县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缴该地产公司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所产生的违约金及利息。接到检察建议后,县国土局立即成立专门追缴小组,并与检察官一起多次找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协调沟通。出于将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的考虑,该地产公司答应将全部违约金和利息全部缴清。截止5 月中旬,3400 多万元违约金及利息全部缴纳,避免了国有资产遭受损害。

    今年以来,济阳县检察院主动适应公益诉讼改革新形势,超前谋划,加大力度,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首先,该院调整充实民行检察队伍,将两名领导班子成员充实到民行岗位。该院检察长亲自带头办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消除办案阻力。其次,该院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成立专门办案组,多次召开民行案件推进会,主动走出去、请进来以寻找案件线索。目前该院已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6 件。下一步,该院民行部门将与院各部门之间建立合作联动新机制,扩大案源线索覆盖范围,同时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室”模式,并出台相关制度,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赵正杰  段佳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