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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检察理论研究再获殊荣

  • 日期: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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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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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林琳与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信会教授合作撰写的《论司法责任制下的检察官惩戒》一文获得 2017 年度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这已经不是天桥区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获奖先例。自2013 年以来,天桥区检察院坚持把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作为基层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获得此次殊荣之前就已经斩获了诸多研究成果。

    领导示范引领。天桥区检察长马建华、副检察长周晓武、刘伟,检委会专职委员林琳等撰写的理论文章,分别被《 检察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政法论丛》《检察日报(观点版)》《河北法学》等刊载。

    干警普遍参与。天桥区检察院干警共公开发表论文 120余篇,在《人民检察》《山东社会科学》等知名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7 篇。编写或参与了《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理论与实务》等理论专著3部。

    创新工作机制。自2003开始,连续 15年举办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并先后举办了“刑事检察”、“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文化与科学发展”等专题研讨会,为干警交流研究心得、展示个人才能搭建了崭新平台。

    成立全市首家检察理论研究室,研究社成员共撰写调研论文160 余篇,申报高检院、省法学会、省检察院等理论研究课题 19 项,公开发表理论文章 100余篇,成为全院调研工作发展的新高地。

    强化检校合作。通过与高校教授合作,天桥区检察院共申请立项高检院课题1 个,省级课题 10个。干警与指导教授合作撰写的《未决羁押者劳动权保护的实证调查与理论阐释》一文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应用理论研究成果三等奖。

    除了定目标、搭平台,天桥区检察院还特别注重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研究具体专题,并因此斩获了更多的研究成果。

    实践与理论结合。干警结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从独特视角进行了研究探讨,撰写出了《镜头下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有关问题研究》等10余篇理论文章。天桥区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参与推进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7年度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

    工作成果丰硕。天桥区检察院坚持将检察理论研究的过程转变成提高干警自身素质、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过程,引导干警在工作实践中发现问题、在理论研究中解决问题。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十佳公诉人和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有8人次获得省级以上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创新检察理论研究,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这一工作机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创新成果二等奖。2016年,天桥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察调研工作基层联系院。天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