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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日期: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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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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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子慧实习生  李瑞楠) 6月13 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土地流转面积 3174.8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34.4% ,年销售收入过500 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600家。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场运行规则和产业升级规律,与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相适应,框架完整、配套协调、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

    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分配上,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支持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打造服务平台,更好为产业和周边农户提供优质服务;通过项目扶持方式,引导各类主体延伸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农业“ 新六产”;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供、加、销各个环节的税收优惠,提升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质量和效果;制定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的具体落实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新产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建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农业设施;市、县(市、区)根据当地土地利用规划,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所需建设用地。

    此外,我省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林)场以初级农产品生产为主,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鼓励农民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挥其在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等服务环节的优势。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带动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上发挥明显作用。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主体,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水利、供销、邮政、粮食、农机、烟草等部门、单位向农村延伸服务。大力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