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检察专刊 第三版

128亩耕地重披绿装

  • 日期:2018060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近日,济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曲堤镇东街村,对复垦的128 亩耕地进行检查,了解其恢复耕种情况。绿油油的小麦长势喜人,村民正在为田里为小麦浇水施肥。据了解,这128亩耕地得到保护,多亏了济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这是济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诉前案件。事情要从 2014 年说起。该年,国土部门作出批复文件,同意某建设集团使用济阳县曲堤镇东街村的128亩地,用于临时施工,期限为一年。此后,双方又签订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要求试用期满三个月内复垦并验收。

    项目结束后,国土部门多次发出限期复垦的函,要求建设集团尽快将东街村耕地复垦到位,接受省级验收。然而2017年,检察人员现场调查时,该土地仍有大量碎尸、混凝土碎块等,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的相关要求明显不符。

    济阳县检察院检察官认为:国土部门虽然已向复垦义务人发出复垦到位的告知函,但未对复垦义务人的复垦行为跟进监督,导致该宗土地至今未复垦到位,属于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遂向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责令复垦义务人限期治理被破坏的耕地,督促其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垦方案,对该宗土地的复垦情况全程跟进监管,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垦验收,同时加强对辖区内耕地保护的管理、执法力度。

    国土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与曲堤镇镇国土部门拟定处置方案,并与建设集团取得联系,申明问题严重性。该公司当即表示安排专人、专项资金着手实施。截止目前,复耕工作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前不久,再次经过这片土地,无边麦田已经覆盖了沙石遍地的施工场,绿油油的麦苗仿佛在向检察官招手致意,感谢他们保护了一片耕地——那是他们生长的沃土。

    段佳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