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检察专刊 第二版

司法暖阳照亮前行路

—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积极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开展司法救助

  • 日期:2018032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检察官耐心指导申请人填写材料

    检察机关推行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帮助刑事案件中因加害人死亡、下落不明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流了血又流泪”的被害人解决紧迫的生活困难、医疗需要。检察关怀犹如一缕暖阳,给救助申请人送去前行的力量和持久的温暖。

    呵护新生命

    “谢谢检察官。你们开导的话和这笔救助金,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刑事被害人丁爱林感激地说。

    一起由于肇事司机醉酒后逆向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了怀孕九个月的万霞失血过多去世,腹中的孩子在事故后出生。肇事司机是刚出狱的刑满释放人员,根本没有赔偿能力。万霞的丈夫丁爱林不仅背负着亲人离世、 家庭破碎的巨大痛苦,还承受着孩子购买奶粉、纸尿裤的经济压力。

    东营区检察院实行刑事被害人家庭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对各科室办理的案件进行专门排查。排查出该案后,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办理程序、简化申请手续,从受理申请到发放救助金仅用了7 天时间,如“及时雨”般的救助款解决了丁爱林一家的燃眉之急。

    温暖上学路

    2008年,李晓的父亲与人发生口角,被捅伤致死。加害人一直潜逃,直到2017年 9月被抓捕归案。加害人到案了,但其没有任何赔偿能力,李晓母子二人的生活仍在困境中没有丝毫改善。李晓的母亲没有再婚,独自一人带着孩子,仅靠隔三差五在烧烤摊穿一两个小时烤串的收入艰辛维系生活。“我们按照更为细化的困难等级评估救助标准,也就是根据被害人死亡或伤残等级、与被害人有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的人数、医疗需求以及其他家庭困难情况,合理确定救助金额,决定向李晓发放救助金2 万元。”东营区检察院控申科李志刚说。

    2017年,李晓得知父亲去世的原由、始末后,心态发生了很大变化。之前那个学习成绩优秀、性格随和的孩子,开始变得孤僻、 封闭,不再与老师、同学接触,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东营区检察院因案确定救助方式,主动与李晓接触,鼓励他自立自强、好好学习。三次心理疏导之后,孩子的情绪有了明显好转。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时候,李晓刚放学还带回来一张“三好学生”的奖状。孩子清澈的眼睛中一直含着泪花,“谢谢叔叔”,简单的一句谢谢,让在场的人们心里有点酸但又非常暖。三月开学季,相信这笔救助款可以温暖李晓上学的路。

    检察官全程“代理”

    一个天空飘着小雨的夜晚,下班骑自行车回住处的许家印被车辆撞伤。其伤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无法自理且随时有生命危险。肇事方仅赔付了25万元,治疗费还有很大的缺口。许家印是从郓城来到东营的打工者,病情稳定后已回到老家治疗。东营区检察院对被害人重伤残案件,不让被害人“跑腿”,检察官全程“代理”。干警两次驱车近六小时到郓城核实案情、发放救助金。

    “对于该案,我们启动协同救助程序,将案情及时上报东营市院、山东省院,获批省院拨付救助金3万元。同时,积极争取当地村委会、镇民政办、教育局等单位和部门的支持,为申请人办理了民政救助、低保,尽全力为其解决切切实实的生活问题,增添更多民生温度。”东营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江西说。

    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更多地是传送一份温暖、 传递一个信号,送去法律温情和检察人文关怀。如同一位受助人所说:“正是司法救助,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希望,让她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孤独的承受痛苦,而是体会到了来自他人的温暖与关爱。”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