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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开发区检察院

以非诉方式处理公益诉讼案件

  • 日期: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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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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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 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就“秦皇河水域生活污水排放一案”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会议”,此次诉前会议属全省首例。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区规划建设局、区环保局、杜店办事处、秦淮社区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滨州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扈炳刚出席会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宝忠主持会议。为增加会议的公开性、透明性,会议邀请了区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全程监督。

    会上,首先由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程序、意义和召开此次诉前会议的目的,通报了针对案件涉及的秦皇河被污染的情况、区公管局前期履职情况、检察建议的内容、法律适用、重要证据等。开发区公管局公布了整改方案,各相关部门通报了具体整改措施。

    会上各单位达成共识,确定了整改协作分工。滨州开发区检察院及时将诉前会议召开情况通报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了加强社区管理等建议和对策,并负责监督方案实施,根据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提起公益诉讼。

    区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针对各单位代表的发言,肯定了通过召开诉前会议,以非诉方式处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创新做法,提出了“一次性投入,让群众长期受益”的合理建议。通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会议,填补了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之后,提起公益诉讼之前案件处理程序的空白,扩大了公益诉讼的影响力,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利于推动公益诉讼问题在检察环节得到全面解决。张倩倩  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