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检察专刊 第二版

济南检察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 日期:2018032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本报讯 近日,济南市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

    《意见》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是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对依法保障市委“1+454”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突出工作重点,努力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要把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理念,贯穿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构建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多元化格局,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切实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尊重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市检察机关要把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争取支持配合,提升服务素能,努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要紧密结合济南检察工作实际,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找准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履职尽责,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感,增强和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努力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作出新贡献。

    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