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公告 第三版

公 告

  • 日期:2018022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山东方安运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娜、李华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济市中劳人仲案〔2018〕11号、济市中劳人仲案〔2018〕12号)已作出裁决。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委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422房间。

    特此公告。

    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