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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22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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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济南电工设备总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和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济槐劳人仲案〔2018〕18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211室(地址:济南市营市东街22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2018年3月26日起15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