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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未成年人保护更加精细化

齐河县检察院构建“四个一”机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 日期: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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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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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齐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成长教育,建立数字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平台、留守儿童维权联络站、 “ 3+1 全程关注”制度,形成了“一个教育基地、一个联络站、一个保护平台、一套关注体系”的“四个一”工作机制,促进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精细化发展。齐河县检察院多次被评为全市“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三八红旗集体”、“五好关工委”等荣誉称号,并于2016、2017两年连续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殊荣。

    微电影、微课堂、微故事让孩子体会学法的乐趣

    “这个电影里的故事我听说过,是我们邻村的一个小孩儿犯的错,我以后也一定会引以为戒的。”刚看完微电影《同在蓝天下》的初中学生李萌对齐河检察院未检科长张菊说到。

    近年来,该院投资120多万元在县第五中学建设了集多媒体、数字化、互动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设置法律大课堂、心理咨询室、警示教育室、中华传统美德室等。同时,强化人员力量配备,选配1名责任心强、熟悉未检业务的入额检察官专职负责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并配备专职解说员10名,满足全县青少年、教师、家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教育的需求,促进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延伸和拓展。

    “ 我们采取微电影、 微课堂、微故事的形式,让孩子们不再感到普法的枯燥,而是体会到了学法的乐趣。”张菊介绍说,她们摒弃枯燥的说教,结合所办案例,拍摄“微电影”《同在蓝天下》《忏悔信》等,分别讲述检察官在办案中教育和挽救迷途犯罪少年、抢劫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后的自省、美德青少年奋斗故事,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同时,从“微”处着眼,增设“微课堂”,采取小时段、小范围、小专题等方式,将系统的法律知识、经典的国学精华,制作成不超过 25分钟的系列“微课堂”,有效突破了传统法制教育大灌输、小收获的瓶颈。

    此外,特别注重发现挖掘同学们身边的美德少年,邀请美德少年将自身经历、 事迹以“微故事”的形式进行讲述,激发心灵碰撞,推动讲述者和聆听者心灵的共鸣。徐某等10 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附条件不起诉。在考察帮教期间,该院未检干警多次组织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在聆听“微故事”时,几个孩子无不泪水伴随着掌声,并坦诚要共努力、同进步。目前,9 人已经返回校园,4人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建立青少年维权联络站搭建沟通桥梁

    “ 妈妈,我好想你啊,你出去打工快一年了,什么时候回家看看我啊……”日前,齐河县宣章屯镇中心小学三年级学生王晓通过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远程视频系统与远在广东打工的妈妈终于“见面”了。

    为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联系,满足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齐河检察院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安装了远程视频设备,每周一至周五留守儿童可以在基地与父母进行视频交流,实现孩子和父母?“见面”的愿望。

    同时,强化“ 检校共建” ,在全县 144所中小学建立青少年维权联络站,每站聘请一名“留守少年儿童维权信息联络员”,并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以加强学校与儿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平时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据介绍,自2016年以来,该院利用联络站平台,为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 120 余次,开展帮扶救助活动203 件次,帮助学校健全完善安全防范制度70余项,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法治教育与传统教育相结合助推预防帮扶

    今年 14 岁的小蕊是一起强奸案的受害人,精神上受到刺激,变得孤僻、 恐惧、 不愿与人接触,辍学在家。

    为了让小蕊走出阴影,张菊与学校的老师、夏禹传统文化中心的讲师,在教育基地传统文化室对小蕊进行女德教育,鼓励小蕊做一个自强、自爱、自尊、自信、自立的女孩。经过先后7次沟通,小蕊终于又回到了课堂上。

    据了解,齐河县检察院改变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灌输的传统法制教育方式,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与传统道德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融合,注重通过传统文化蕴含的道德思想和法治理念,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并邀请心理咨询师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知识的接受能力进行引导和启发,潜移默化的达到挽救帮扶、法律教育的目的。

    据介绍,2015年以来,齐河县检察院组织“法治进校园”巡讲54场,对15 名未成年犯实施了全程关注,其中10人继续学业、2人考入大学,3人步入工作岗位,没有一人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高忠祥  贺学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