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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12月13日

  • 日期: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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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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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华尔夫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3执1034号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传票、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送达之日起3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携带有效证件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报告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吕翠娟、王桂春、王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103执1033号-1036号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传票、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送达之日起3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携带有效证件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报告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李加平:本院受理的原告汤霞诉你、刘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140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到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李加平:本院受理的原告汤霞诉你、刘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刘慧依法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到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五莲县人民法院

    王义堂:本院受理原告高志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25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莲县人民法院

    李云、张振: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格莱特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47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陈国成:本院受理金立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民初2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卜月峰:本院受理侯宇明与你及赵蕾、郑世栋、孙正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民初1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安秀青:本院受理李圣兵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民初5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陈占叶:本院受理日照市岚山区永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陈占叶、陈占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7)鲁1103民初1537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5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周立国:本院受理司朝贵诉周立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宋树生:本院受理上诉人楚国炜、戚业爱诉被上诉人王春昕、原审第三人宋树生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民终14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振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潍坊伍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潍坊万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王乃章、王立英、孙秀玲、孙振涛、孙理建、刘晓: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寒商初字第5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宏岭商贸有限公司、潍坊君伟经贸有限公司、潍坊一朝经贸有限公司、潍坊远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光岭、王均丽、丰静、刘金奇、王元辉、林爱娟、林蕾、刘国华: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文春、孙得兰:本院执行的王德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失信决定书、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评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吴继灿、徐希成:本院受理原告郎德芳与你们及昌邑市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剑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徐剑瑛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6民初246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孙苏新:本院受理申请人李建通诉你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特5号号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康栓力、孙建品: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崔恩堂:本院受理原告袁春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31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许偷宝、宋慧英:本院受理原告刘小龙诉被告许偷宝、宋慧英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民初3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学龙:本院受理原告郝导庆与被告张学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民初3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9月1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安丘市宇运经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11月23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安丘市宇运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31300052-29370708,出票日期为2017年1月12日,出票人:潍坊亿兴纺织材料有限公司,收款人:昌邑阜盛印染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人民币30000元,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7月12日的潍坊银行昌邑支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安丘市宇运经贸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昌邑市人民法院

    潍坊博邦商贸有限公司、潍坊鸣宇印业有限公司、孙苏新、郭爱玲: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69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昊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孙苏新、郭爱玲、齐文兵: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48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10:1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潍坊鸣宇印业有限公司、王玉斌、陶玉秋、孙苏新、郭爱玲: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48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14: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冰:本院受理原告阮京文诉你与被告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冰:本院受理原告胡科斌诉你与被告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冷文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21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姜文文、王洪乐: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峰诉被告姜文文、王洪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存福、李海英:本院受理原告卢培庆诉被告刘存福、李海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1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家伟、于云展、于华、刘玉兰: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张立新与你们及被申请人赵天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725民再6号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程德茗、海安鑫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东台市鑫顺物流有限公司:我院审理的赵华俊与程德茗、刘艳丽、海安鑫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东台市鑫顺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赵华俊申请对伤残等级、误工时间、护理时间及人数、营养期限及每日费用、牙齿修复费、后续治疗费、后续治疗期间的误工时间、护理时间及人数等进行鉴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定于2018年3月7日上午9时00分到昌乐县人民法院三楼摇号室选择鉴定机构,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随机选择鉴定机构。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杨法平:我院审理的赵晨莹与杨法平、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赵晨莹申请对伤残等级、误工时间、护理时间、护理人数、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等进行鉴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定于2018年3月7日上午9时00分到昌乐县人民法院三楼摇号室选择鉴定机构,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随机选择鉴定机构。

    昌乐县人民法院

    韩明霞:本院已受理原告路玉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26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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