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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合格共产党员我们永远在路上

  • 日期: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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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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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一版)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推动落实

    为加强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统筹、协调,全省各级法院普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小组,各级法院党组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各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让支部书记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扎扎实实推动制度化、常态化落实。省法院还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党的建设的意见》,完善“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党建工作格局。下发了《关于在审判团队中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审判团队建设过程中,坚持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审判团队基层党组织的全覆盖。各级法院机关党委加强机关日常督促检查,直接深入党支部开展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帮助改进工作。对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建立了纪实记录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分析评估,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为切实提高全省法院党务干部的能力和水平,7月5日,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第一批党务干部培训班。为使培训达到入脑入心、触动灵魂的效果,省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机关党委与山东法官学院相关负责同志多次讨论研究,决定对培训方式进行调整,在传统专家授课的基础上,增加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进行现场培训的内容,得到院党组的大力支持。工作人员提前就路线、课程、交通安全等进行了细致安排。正是骄阳似火的时节,全省法院首批139名党务干部不顾天气炎热,分两组奔赴革命圣地井冈山、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经受了一次精神洗礼,切实加深了对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的认识和理解。

    在省法院的带动下,全省各地法院积极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党务工作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提升了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教育载体,增强学习实效

    全省各级法院不断根据自身实际创新教育载体,增强学习实效。在活动内容上,与践行“四心工作法”、党员干警示范窗口创建、 全员读书活动等实际工作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做到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在活动载体上,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内”“外”网和移动客户端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创新学习方式,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引导党员干警利用新媒体开展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把“两学一做”融入党员干警日常工作生活。

    烟台法院充分发挥“ 烟台网络党校” 、 烟台党建网的作用,把学习教育从现实课堂延伸到网络课堂,利用“法e通”手机微学院开展在线学习交流,满足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习需求。潍坊法院在全市法院广泛开展“佩戴党徽亮身份、挂牌上岗树形象”活动,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自觉意识。威海法院充分利用丰富的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警到刘公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马石山红色教育基地、天福山起义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收到良好效果。

    8月29日,省法院机关举办“弘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主题报告会,8名来自不同岗位的党务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就弘扬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和沂蒙精神交流体会。通过他们的讲述,广大干警对在新时代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报告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机关党委书记尹佐海要求做好学习成效的“三个转化”,即把学习成效转化到提升政治站位上来,始终坚定政治信仰,时刻谨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法治信仰,认真履行好神圣的职责使命;把学习成效转化到增强为民情怀上来,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完善为民举措,真正把“四心工作法”融入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项工作;把学习成效转化到提高工作境界上来,大力发扬工匠精神、“钉钉子”精神和拼搏奉献精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全省各级法院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掀起了新的学习热潮,对于推进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做合格共产党员,我们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