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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阳光检察,法润和谐

  • 日期: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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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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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莱州市检察院始终按照省检察院“六型”建设要求,坚持以监督强公信、 以规范促公信、 以公开赢公信,全力构建阳光检察,打造“公信型”检察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生态环境架起一道司法屏障,确保让百姓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留得住乡愁。”该院周天军检察长对检察监督作出明确要求。

    莱州市检察院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做大做强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办理的1 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首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典型案例;协助烟台市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起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 6月1 日公开宣判,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取得了良好效果。百姓正是从这一件件关系切身利益的案件中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权威和公信。

    该院将“痕迹学”理念运用到规范化建设中,逐步形成了以“制度立规、过程留存、评查纠错、持续提高”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模式。2014年高检院基层院抽样评估组和2016年省院“回头看”检查组给予高度评价,3起案件被评为省级精品案件。

    针对侦监、公诉、自侦、民行、控申、监所、预防等业务工作,按照工作职责、操作规程、相关记录三大版块予以划分,共细化出 193 项业务流程,每一项业务流程又从工作标准、工作程序、 工作记录三部分逐一做出规定,从而形成了涵盖各项业务、各个关口的标准化操作规程体系。

    由于执法办案规范透明,连续九年荣获人大评议先进单位,干警执法零违纪,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并荣记二等功。

    莱州市检察院在全省首创检察公共关系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听庭评议、案件评析、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并引入第三方评议机制,化解缠访闹访,打造阳光检察新格局。

    在规范司法展区,通过“配图+说明”的方式,集中展示近年来该院“五位一体”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就,让群众看见检察机关干了什么、怎么干的、干到了什么程度。在每一部分,都通过视频、动画等手段直观化、可视化为群众讲解介绍、答疑解惑。

    提高公信力是不断提升司法能力的基石。莱州市检察院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严格规范司法、创新检务公开新形式,通过忠诚履职、规范司法、公开文明培育着和谐检民关系生根发芽,全面打造公信型检察院。李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