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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17090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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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公告

    刘李华、孙建文、孟芸芸:

    因刘李华、孙建文、孟芸芸3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我公司决定2017年8月31日与其3人解除劳动合同,现通过公告方式予以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在7日之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昌乐县供电公司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