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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三十年︐惠及二十多万名青少年

  • 日期: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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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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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个群体,她们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铁面无私、铿锵有力,但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却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她们就是由该院女性干警为主体,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成立的“ 石榴花爱心团队”。她们像如火的石榴花一样绽放,成为全省未检工作先进团队。

    成立三十多年来,“石榴花爱心团队”主动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户、进企业,在多所学校和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驿站、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站等,并担任全区二十余所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及法制副校长,同时推行了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卡,开通了热线电话,设置了爱心邮箱。 通过讲法制课、模拟法庭、图片展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达二十余万名青少年。

    她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始终坚持做到柔情执法,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总是把关爱做到最大化。通过一件件办案,实现着她们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价值追求。同时,在办案后她们又走进广播电台直播间,通过市民热线以案释法,呼吁社会关心、关注、关爱青少年。

    她们还担任代理妈妈,爱心奉献弱势群体。她们捐款救助过生病的青少年学生,救助过失去双亲的青少年,还救助过受后妈虐待的儿童,三十年间,有一百多位孩子得到帮扶。现在,有的考上了大学,有的已经工作,有的成为了军人,他们长大后也用同样的爱心在回报着社会,成为社会正能量的传递者。“石榴花爱心团队”的队员们用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以人为本的工作精神、以柔克刚的品质以及石榴花一样的火红热情,有效维护着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诠释着“大爱无疆、善心如水”的深刻涵义。

    今年,她们探索推行的青少年法治教育 4+2 模式,被中央及省市政法委和最高检、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推广,人民日报、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媒体纷纷给予报道,该模式也被评为枣庄市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创新一等奖。全国多处检察院也多次到台儿庄检察院交流学习“石榴花爱心团队”的经验做法,带动影响了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一爱心工作中来。

    肖吉浩  孙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