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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7070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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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7日

    张秀芬:本院受理原告李建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6)鲁0725 民初 324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昌乐县供销社杂品公司、昌乐县供销社大酒店、昌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院受理原告深圳齐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晓龙、孟祥丽、曲军、赵姝蕾、沈立新、蔡金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孙祥强、李全迅: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李炳海、程丽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曲军、赵姝蕾、李晓龙、孟祥丽、沈立新、蔡金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沈立新、蔡金风、曲军、赵姝蕾、李晓龙、孟祥丽: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范天义、马秀芹、王玉强、郑彩霞: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臧云涛、范梅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范天义、马秀芹、王玉强、郑彩霞: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臧云涛、范梅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风芹: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许金刚、李云峰、许佳、许斌、许怀忠、许长春、许振兴、许子磊、陈玉梅、许彪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许晓滨、许美丽: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许怀忠、郭秀兰、许佳、许斌、许金刚、许长春、许振兴、许子磊、陈玉梅、李风芹、许彪昌、刘丽琳、许会平、李云峰、崔永娥、韩娇娇、王金萍、许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许聪、赵芹芹: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陈炳伟、陈秀文、许坚、程香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朱凌慧:本院受理原告李伟诉你及孙金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六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乔传勇、乔传荣、乔士中、杨玉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多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李春龙刘玲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鲁振建、霍绪兰、鲁超胜、崔洪侠: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多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4 民初 1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孙云、牟文波、牟官静: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单强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4 民初 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牟官静、张桂美、牟文波: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单强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4 民初 3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王城宝、鞠艳梅、杨玉玲: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共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潍坊紫鸢乳业发展有限公司、程培温、孙美霞、山东乐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4 民初438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牟文波、牟委、牟官静: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单强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4 民初 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冯建:本院受理原告李付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4 民初 1579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冯建:本院受理原告王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4 民初 1583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董秀芳、崔志福、王晓明、邢宁、范永建、范天昌: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4 民初 246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7 年1 月5 日受理了申请人河南星之辉密封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号码为31300052/29324072,出票人为山东英华电子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潍坊乐尔商贸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潍坊银行凤凰山支行,票面金额为壹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 2017 年6月 10 日作出(2017)鲁0704民催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受理了申请人安丘耀发机器有限公司 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号码为31300052/29335712,出票人为潍坊昊达膨润土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潍坊市坊子区盛宏膨润土加工厂,付款行为潍坊银行凤凰山支行,票面金额为贰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 2017 年6月19 日作出(2017)鲁 0704 民催3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山东裕朗食品有限公司、王鑫、刘林林:本院受理的于风东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 民终25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藕涂藕家居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强企业集团总公司装饰城分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等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爱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益医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返还投标保证金 200000 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16293.15元(自 2015年 7 月 2 日起暂计算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共计216293.15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周玲:本院受理的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2、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461100.09 元、利息39441.5元(暂计算至 2017年 4 月1 日),自 2017年 4月2 日起被告还清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3、确认原告对被告周玲抵押的坐落于蓬莱市市府路1 号内黄海花园东区 42 号楼 2-402 号房屋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栖霞三源果蔬冷藏有限公司、栖霞市煜坤果蔬有限公司、栖霞市源峰果蔬保鲜有限公司、栖霞市弘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栖霞市同福果蔬有限公司、盛建勇、林翠燕: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台支行诉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栖霞三源果蔬冷藏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618586.98 元,利息109155.43 元(利息计算至2016年3月 21 日),本息暂合计 2727742.41 元,以及自 2016年3月 21 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偿还之日的利息。2、被告栖霞市煜坤果蔬有限公司、栖霞市源峰果蔬保鲜有限公司、栖霞市弘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栖霞市同福果蔬有限公司、盛建勇、林翠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栖霞市同福果蔬有限公司、栖霞三源果蔬冷藏有限公司、栖霞市煜坤果蔬有限公司、栖霞市源峰果蔬保鲜有限公司、栖霞市弘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梅青、董梅华、李炳友: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台支行诉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栖霞市同福果蔬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597763.22 元,利息 108302.51 元(利息计算至2016年 3月 21 日),本息暂合计 2706065.73 元,以及自2016 年3月 21 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偿还之日的利息。2、被告栖霞三源果蔬冷藏有限公司、栖霞市煜坤果蔬有限公司、栖霞市源峰果蔬保鲜有限公司、栖霞市弘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梅青、董梅华、李炳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陈洪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招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方增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招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姜万军:本院受理原告于有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刘官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田仕敏:本院受理原告张翠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招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王明全:本院受理王守伟与王明全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10 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张廷胜:本院受理戚业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冀江涛:本院受理原告邓娜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润资经贸有限公司、山东聚华工贸有限公司、张兆福、王育成、王玉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济南润资经贸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息12059043.98 元,其中本金 999.9 万元,利息2060043.98元;2、判令被告山东聚华工贸有限公司、张兆福、王育成、王玉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鲁建管道有限公司、山东圣鼎园防护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薛殿文、薛殿水、张桂芳、姜国芹: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济南鲁建管道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息 9387450 元,其中本金900 万元,利息387450 元;2、判令被告山东圣鼎园防护设备有限公司、薛殿文、薛殿水、张桂芳、姜国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 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黄晓玫、张立栋:本院受理原告李培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24 民初 194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被告黄晓玫、张立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培文借款本金 261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261000元为基数,自 2017 年1月 19 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6% 计算 );二、被告黄晓玫、张立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培文公告费560元;三、原告李培文对上述债务对被告黄晓玫、张立栋位于平阴县伟业家园小区 B2 号楼东一单元 502号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平房权证城字第 60101号)在 30 万元的数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付成元:本院受理原告姚秀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2 民初 84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鹏金属构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法因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西北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法因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风格、赵璐: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12民初39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将于 2017 年7月 25 日10 时至 2017年7月 26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淄博市联谊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商场西路天齐商场(现为张店区美食街 17号)一层部分房地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淄博市张店区商场西路天齐商场(现为张店区美食街 17号)一层部分房地产。该房产产产权证号为淄博市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0-1015863。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淄国用(2006)A03093,产权人为淄博市联谊经济技术开发公司,起拍价:316万元,保证金:32 万元,增价幅度1 万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是否限购,请自行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三、拍卖方式: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网址:sf.taobao.com)。具体参与方式请联系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四、已知瑕疵:该房产被多家法院查封,可能影响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产经改造后部分与房产分丘平面图不符,且与其他房产存在混同,共同对外出租经营。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该房产优先权人为淄博金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优先权方式为抵押权。六、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533-6196559 法院咨询电话:17605337909(李法官)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将于 2017 年7月 29 日10 时至 2017年7月 3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刘守明拥有的位于淄博市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沈家村北的林木资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淄博市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沈家村北的林木资产。该林木资产林种为经济林,包括海棠19073 余株、五角枫 15252 余株、国槐 10795 余株,蜀桧 35902 余株、苏生白蜡 557002 余株(行道树 3010 余株)、原生白蜡(金叶白蜡)453590 余株,所有人为刘守明。起拍价:6 587250.30 元,保证金:650 000.00 元,增价幅度10 00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三、拍卖方式: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网址:sf.taobao.com)。具体参与方式请联系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该房产优先权人为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权方式为抵押权。五、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533-6196559法院咨询电话:17605337881(王法官)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兴涛:本院受理原告李炳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滨州绿然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沾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沾化鑫世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化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3 民初 97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山东京泰商贸有限公司、李东京、韩秀萍、李霞、吴文心、赵俊香、王彭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诉被告山东广顺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滨中商初字第 55 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后 60 日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国强、姜玉、肥城市盛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张胜国、王华:本院受理原告刘功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 民初 280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泰安鸿基三农工贸有限公司、肥城市金源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张笃申、廉召华:本院受理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泰重锻造有限公司、山东兴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任风连、周斌: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中支行申请执行 (2015)岱商初字第 1077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11 执 250 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王东艳、杨忠山:本院受理原告崔秀芬、时金卫、 时金岭、 时金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遇节假日顺延 ) 上午 9 时在宁津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淮安市剑牌农资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潘闸分公司、刘建国、黄金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德州祥龙生化有限公司诉你们和淮安市剑牌农资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2 民初 35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录通:本院受理原告赵学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422 民初 6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玉起、孙月红:本院受理原告刘荣国诉你们与孙晨光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孙晨光不服本院(2015)宁民初字第 1515 号民事判决书,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

    宁津县人民法院

    王庆锋、吕凤霞:本院受理李树达与王庆锋、吕凤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3 执 121 号失信决定书、(2017)鲁 1203执 121-2 号执行裁定书。其主要内容将王庆锋、吕凤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定终结 (2017)鲁1203 执 121 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商孟刚:本院受理原告赵秀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7)鲁 1203 民初 521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09: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商孟刚:本院受理原告李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 523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10: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商孟刚:本院受理原告薛文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 525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 14: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商孟刚:本院受理原告周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 528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 16: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倪红珍:本院受理原告苏德源诉被告倪红珍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如下法律文书:莱医司鉴所 (2016)临鉴字第 47号“ 关于苏德源的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经鉴定:被鉴定人苏德源之损伤依据道路标准不构成伤残;护理期限 60 日。]、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原诉讼请求第一项变更为:判令被告倪红珍赔偿原告医疗费12096.16 元、护理费 8400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 元、鉴定费 1600 元、交通费 500 元,合计24096.16 元]、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陶春荣、孙春英、李伟华、王淑芝、陶艾荣、石玉芹: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陶春荣、孙春英、朱伟涛、陶海燕、李伟华、王淑芝、陶艾荣、石玉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202 民初 33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郭建廷、张海涛、何心德:本院受理的原告吴修民诉被告郭建廷、张海涛、何心德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202 民初 45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郑卫军、李新、郑立训、莱芜市金耀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陈祥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宋明:本院已受理原告王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祝向明:本院已受理 (2017)鲁 1202 民初 565号原告高占胜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延河:本院受理的原告魏洪帅诉被告刘延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63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延河:本院受理的原告魏兆举诉被告刘延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6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大元物资仓储站、苏合德:本院受理的(2017)鲁 1202 民初425 号原告张守廷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42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牛泉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吴荣军、高少菊:本院受理原告李正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莱城民初字第 46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牛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韩振国:本院受理的(2017)鲁 1202 民初 2015 号原告莱芜市金信化工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 14 时30 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炳震,许萍萍:本院受理原告郭小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你们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潘忠民:本院受理原告潘忠义、祁同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郑海军、王长宝:本院受理原告赵玉云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振、房盼盼:本院受理原告王传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德州奥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伟、姜瑞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兴德科技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491 民初 47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连明、德州市汇源铝材装饰有限公司、德州市绿源蜂业饮料有限公司、何儒强、吴小燕、吴来成、张桂芳、马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倪秀华:本院执行的杨宪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2016)鲁 1482 民初 962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法向你公告(2017)鲁 1482 执 455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通知书载明: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 103282 元及利息。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负担本案受理费 2366 元,公告费 600元,并承担执行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禹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