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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们欢快的笑脸

—德州市检察机关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纪实

  • 日期: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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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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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德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他们在阳光时时绽放欢快的笑脸。

    机构全覆盖  队伍高精尖

    “目前我市两级院成立未检机构13 个,从事未检工作人员28人,13人具有员额检察官资格,本科以上 93% ,其中硕士 6 人,19人具有侦监或公诉经历,8人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形成了一支法律精通、经验丰富、擅长教育、富有爱心的未检专业队伍… … ”5月 26日,德州市检察院举办“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该院副检察长周方宝介绍说。

    据了解,德州市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设立单独列编的未检机构”要求,积极整合有效资源要素,强力推进未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县两级院未检机构单独列编全覆盖,高检院、省检察院转发德州经验,向全国推广。

    2015年6月 25日,全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在德州拉开帷幕。经过激烈角逐,齐河县检察院未检科长张菊荣膺“ 业务标兵”称号,另两名干警分获“ 业务能力”和优秀论文奖。

    据德州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张爱华介绍,为充分锻炼队伍,提高未检工作水平,他们先后组织开展了技能竞赛、精品案(事)例评选、精品课件及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3名干警入选全省未检人才库,2个案(事)例和3 项调研、课件入选全省精品库。在全省首次未检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荣登榜首。

    同时,他们还积极与专业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鲁东大学等高校研究实践基地等先后落户德州,为共同研究预防青少年犯罪、培养未检工作人才、更好地护航未成人健康成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办案重维权  青春来护航

    2016年3月,武城县一名 4岁儿童被于某伐木时砸伤,治疗费花去5 万余元,于某拒不赔偿。案件移送未检科,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于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而公安机关没有立案,遂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于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我们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职能,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贯穿办案工作始终,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张爱华说。

    据统计,2015 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222件313 人,批准逮捕154件200人,不批准逮捕64件10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3件360人,起诉234件321 人,不起诉23件32人,附条件不起诉25 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件9 人,追漏罪5条、追漏犯4 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 48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8 件,提出抗诉3件3人,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9次。

    针对近来校园暴力欺凌、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事件多发的情况,德州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项活动”、“根除校园欺凌、反对校园暴力”法治教育、“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等系列活动,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同时,他们还依托全市7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采取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团、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借助“互联网+”,以动漫、游戏、微电影等活泼有趣的方式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先后组织开展法治课254次,法治宣传126 次,受教育13万余人,深受孩子们的欢迎和喜爱。

    此外,德州市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优势,延伸触角,自行或委托检察室人员在检察室内开展社会调查、跟踪帮教、心理疏导、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形成了“办案、预防、观护”一体化平台。他们还积极探索建立了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特殊的不公开检察宣告程序、疑难案件研究、性侵案件报备、犯罪线索移送等制度以及社会调查报告、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检特殊制度机制。

    “办好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说:“我们将以对国家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发挥未检工作职能,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为基层治理法治化作出积极贡献。”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