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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去年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刑案886件1038人

  • 日期: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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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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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5 月 26 日,记者从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 年我省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886件1038人,审查起诉1193件1584人。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敬波介绍,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大力强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充分履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批捕、起诉职能,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及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易受侵害的现状,我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监督、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法律监督专项活动。黄敬波介绍,2016 年我省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70人、提起公诉325 人;办理侵害留守儿童案件33件56人,救助帮扶涉案留守儿童45人,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据了解,对于广受关注的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我省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注重效果。坚持双向保护、平等保护原则,慎重处理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欺凌、暴力案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危害后果大的案件,重拳出击,坚决打击,依法批捕起诉,共办理此类案件 304件 370 人,提起公诉289件325人,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的发生;对真诚悔罪、取得受害人谅解,且系初犯偶犯的案件,依法从轻处理,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共受理审查起诉此类案件191人,其中提起公诉126 人、不起诉26人、附条件不起诉39人。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健全的特点,我省检察机关探索建立和完善特殊制度和办案程序。据悉,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 964人次,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1014 人次,开展亲情会见644 人,开展心理测试209 人次,附条件不起诉60件9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1063人,提出量刑建议1180次,犯罪记录封存 1005人。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