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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公告

  • 日期:2017020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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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龙:

    根据你方与我方于2014年2月 15日签订的《借款协议》,你方向本人借款3000000.00元。截至2017年2月3 日,你方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因你方逾期还款特向你方公告催收,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向本人清偿上述欠款本息并支付违约金。

    特此公告。

    债权人:陈福兰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