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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校园欺凌!我省启动3年“法治进校园”活动

  • 日期: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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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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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某是在校初中学生,因一琐事被殴打,为报复,伙同10人将王某殴打致重伤二级。类似的校园暴力频发,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成重大威胁。为切实提高全省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减少和防范校园暴力,12月26 日,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联合启动全省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活动。

    为琐事群殴同学,校园暴力防治应惩防并举

    据了解,在校初中学生徐某走路时与另一学生王某发生肢体碰撞,并与王某等人发生口角,王某等人殴打了徐某。次日,徐某伙同刘某、曹某等10人将王某强行带至宿舍殴打,致王某重伤二级。而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6周岁,9 人在上学,1人准备当兵,多人迷恋上网打暴力游戏,遇事冲动、易怒。

    德州检察机关了解到此情况后,经过细致审查,在对徐某等 10 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根据每个人的特点,制定适应其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的个性化《矫治计划》,禁止10人进入网吧,必须接受戒网治疗和法制教育。

    不仅如此,针对该学校内发生的一系列故意伤害案件,检察机关还向教育局发出包括加强校园安全保卫设施建设等七条建议在内的检察建议书,促使学校进一步规范了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遏制了校园内刑事案件的发生,为营造和谐校园起到了积极作用。

    检察机关介绍,目前,王某等10人中已有5名同学在全班乃至全校名列前茅。

    我省检察机关今年办理在校未成年欺凌、暴力案件90人次

    徐某的行为只是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案和校园暴力案的个例。据统计,2016 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此类案件 90 人次,依法批捕50人次,不捕40人次;受理审查起诉191人,提起公诉 126 人,不起诉26 人,附条件不起诉39人。

    同时,成年人实施的以中小学生为犯罪对象的犯罪以及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生实施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也时有发生。据了解,2016 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成年人侵害中小学生犯罪304件 370人,起诉 289 件 325 人。对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共批捕22人,提起公诉36人。

    日照东港区的成年人陈某引诱在校未成年学生周某,强迫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卖淫,东港区检察院依法从快对陈某批捕、起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广饶县成年人石俊峰因泄愤到广饶县某中学教室放火,至3 名学生烧死, 20多名学生烧伤,随后到另一中学故意重伤2名初中学生,案件发生后全省三级未检部门立即介入,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快从重批捕、起诉,在最短时间内对其批捕起诉,取得了良好效果。

    严防校园欺凌,检察机关3年 8项措施推进法治进校园

    近年来,针对校园暴力、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和被侵害日益严重的问题,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未职能,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增强我省广大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侵害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慎重处理校园暴力和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维护校园秩序和被害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目前,各级检察机关共上法治教育课2788次,覆盖学生人数达八十余万人次;全省未检干警担任 556 个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为1021 个班级担任法治班主任。

    为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由山东省检察院牵头,从 12月26 日起到 2019 年底,我省将用 3年的时间,将重点开展法治巡讲、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编写法治教育读本、拍摄法治教育片或微电影、开展法治游戏或召开法治主题班会、开设“家长法治课堂”、在“两微一端”平台上设置“ 法治进校园” 专区、 加强校园法律文化建设等8项措施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维护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山东建设。

    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