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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

  • 日期: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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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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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1月30日下午,省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交流心得体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主持,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原文传达了《准则》,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宋文娟原文传达了《 条例》 ,党组全体同志逐一发言。厅级检察员、 机关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集体学习。 吴鹏飞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讲了重要意见。

    吴鹏飞指出,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准则》和《条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突出党章这个根本依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战略高度,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的行动指南,严肃检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检察机关党内监督,着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吴鹏飞要求,要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科学内涵。《准则》、《条例》大力弘扬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好传统,深刻揭示了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明确提出了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做到“四个着力”、努力在全党形成“六又”政治局面等一系列新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多层面延伸、向现实性和前瞻性问题聚焦,体现了精与准、管与治、常与长、继承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内涵非常丰富,规定非常详实。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持久学、反复钻研学,真正学深学透、学懂弄通,自觉用以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自我。

    吴鹏飞强调,要切实承担起“关键少数”肩负的重要责任。《准则》和《条例》这两部党内“最严家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都聚焦到了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重点。全省各级院领导干部要着力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严防触碰红线,时刻对齐标线,尤其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作为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做到思想上坚定信任、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以“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带动形成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吴鹏飞要求,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各级院党组要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这个首要任务,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这个保证,用好党的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夯实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务必使检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鲁剑轩  赵正杰